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《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菏教体基函〔2025〕9号)和《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2025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:
牡丹区实验小学
牡丹区第二小学
牡丹区南苑小学
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南关小学
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张楼小学
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侯店小学
牡丹区第一小学
牡丹区花都小学
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
牡丹区文苑学校小学部
牡丹区润泽小学
以及未在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学区内小学就读,但符合我教育集团入学条件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。
二、入学条件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,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:
1. 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。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。
2. 仅有学区内户籍(限原住居民)。提供户口簿,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,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。
3. 仅有学区内房产。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。
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(或房产证)、购房合同、拆迁协议等。提供购房合同的,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、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。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,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,且儿童和其父母(至少一方)户籍与祖辈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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